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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雨水处理的相关要求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01      点击次数:3696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标准》,初期雨水指污染区域降雨初期产生的雨水。宜取一次降雨初期15min~30min雨量,或降雨初期20mm~30mm厚度的雨量。下面小编就关于初期雨水处理的相关要求进行分享。
  
  1、应设置装置区小围堰或大围堰(或收集明沟),小围堰应满足GB50160的设计要求;围堰区内初期雨水收集后通过雨水管道收集到雨水储存池或切换到生产污水系统收集。
  
  2、排水系统宜划分且不限于生产污水、初期雨水和清净雨水三个排水系统,各排水系统宜独立设置。当装置生产污水量少且没有连续流时,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的排水系统可合并设置,可在围堰处设置生产污水和清净雨水的切换阀。
  
  3、装置区或多个装置联合区域宜设置雨水储存池和生产污水储存池,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分别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对于装置受到条件限制时,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可合并设置生产污水储存池,生产污水与初期雨水一并提升后去污水处理场。
  
  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装置区生产污水、初期雨水处理可通过生产污水管道系统收集重力输送到污水处理场,但应符合GB/T50934的防渗要求。
  
  4、清净雨水出装置区时应设置切换设施,必要时可将围堰外污染雨水或事故排水切换到初期雨水系统收集或生产污水系统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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